请申报示范试点单位的企业根据省工信厅的通知要求,编制两年内完成的循环经济实施方案,以及相关证明材料。申报文件及实施方案等有关材料(一式三份及光盘一张)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创新发展处。
为深入贯彻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》精神,落实“以产引才、以才促产”的理念,根据《福建省工信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福建省“产业领军团队”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闽工信科技〔2020〕133号)和《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(试行)》(闽人才〔2020〕3号),现将开展第一批福建省“产业领军团队”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5月17日,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》重磅文件,意见给出36项措施,包含: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,开展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研究,培育一批清洁能源基地。加快风电、光伏发电就地消纳。加强电网调峰能力建设,有效解决弃风弃光弃水问题。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,深化输配电价改革。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,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。
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,为加快培养储能领域“高精尖缺”人才,增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能力,以产教融合发展推动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,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决定实施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(2020—2024年)(以下简称“行动计划”)。
7月18日,国家能源局发布纳入2019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信息。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,截至6月底,可纳入2019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22.69万千瓦,其中,《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印发(5月28日)前建成并网项目175.28万千瓦,《通知》印发后新建并网项目47.41万千瓦。
今(5月30日),为促进风电、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,实现高质量发展,国家能源局发布《关于2019年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国能发新能[2019]49号,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。《通知》提出以下四点:
据发展改革委5月24日消息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,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。 对于陆上风电上网电价,通知指出,将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。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,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。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,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,国家不再补贴;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,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,
4月30日下午,国家发改委发布了《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。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,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~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.40元(含税,下同)、0.45元、0.55元。